来源:中企报产经在线
围绕西安国际幸福城的系列诉讼仍在进行中,受影响的买房人更希望相关诉讼尽早画上句号。
文|张剑
编辑|谷宇
西安国际幸福城开发引发的系列案件持续十余年,带来的一个重大影响是数百购房者至今无房可住。
进入2025年,相关案件审理进度提速的同时,一些转折也在出现。7月16日,“产经在线”从知情人处获悉,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润实业”)收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书,该院已就宏润实业与西安中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厦投资”)之间一起18%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此之前,宏润实业曾起诉要求判令确认与中厦投资之间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已无效,中厦投资协助归还18%的股权。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宏润实业在一审部分胜诉,二审则败诉,判决已生效。
“产经在线“获得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陕检民监(2025)46号通知书记载,关于宏润实业与中厦投资股权转让纠纷案,本院经审查于2025年7月2日以陕检民监(2025)46号民事抗诉书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国际幸福城项目由宏润实业旗下的宏润地产开发,项目位于西安东站附近,目前已经是西安市的热门地段。宏润实业董事长胡绪峰表示,按照项目周边商业地产销售均价估算,该项目2016年前后的市场价值约四十亿元。西安东站建设的开启和后续投入使用,使得这一项目的市场价值大幅增加。
但国际幸福城项目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由于各项复杂因素,宏润实业与其他关联方长期陷入诉讼之中。本次获得抗诉的案件,正是诸多诉讼中的一桩,涉及18%的公司股权。
2021年,宏润实业将中厦投资诉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签订于2011年7月的一份股东出资换让协议已于2020年12月1日无效,中厦投资协助将其持有的宏润实业旗下的宏润地产的18%的股份变更给宏润实业。
宏润实业认为,当时之所以将这18%股权转给中厦投资,是因为项目建设急需资金投入,中厦投资提出可以提供资金,但要求以这18%股权作为质押。待获得项目收益后予以返还。2011年7月18日,双方签订股东出资换让协议,宏润实业以720万元的价格将这18%的股份出售给中厦投资。中厦投资须在3日内付款。但中厦投资一直没有履约。直到2020年11月,宏润实业向中厦投资发布解除协议通知书,中厦投资没有提出异议。
2021年10月,碑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双方的股东出资换让协议解除,但驳回了要求中厦投资协助变更工商手续的诉请。具体理由是宏润实业并非宏润地产股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
中厦投资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1年12月14日,西安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宏润实业的诉讼请求。宏润实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案件再审。2022年9月27日,陕西高院驳回了再审申请。2023年2月27日,宏润实业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2023年2月27日,宏润实业向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2025年4月13日西安市检向陕西省检报请进一步审查。目前,该案因陕西省检抗诉,更多有利于数百购房者的信号出现。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久联优配-浙江配资之家-股票配资配资平台-威海期货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